关于资产交接工作及部门资产管理员名单报送的通知
院属各部门:
随着处科级干部的换届调整和全员聘任工作的结束,学院部门及人员变化较大。为切实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、理顺管理关系,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、增值,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的国有资产责任主体分成三级,各部门的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人,全面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;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国有资产登记、管理、报表等工作;各部门的国有资产保管使用人,具体负责所保管使用的国有资产的使用、保管、维护等工作。
各部门需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、台账,并确保账、物、卡相符,并定期核查,确保资产安全。国有资产处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。
二、根据《关于学院第七次全员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陕铁院〔2017〕57号):“各部门将资产管理员列入部门干事岗位职责,在本次聘任职责中明确。”请各部门将资产管理员聘任名单于9月8日前报国有资产处彭波老师处。
三、固定资产交接的流程:
1.资产移交人登录资产综合管理平台(登录方法见附件),导出个人名下的固定资产(EXCEL表格)。
2.资产移交人和接收人共同核对待移交资产,接收人检查并确认无误后,在资产表格上签字确认,交国有资产管理处。
3.固定资产交接和调配需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监管下办理相关手续,请勿私自交接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7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