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年公有房屋经营承包相关事项的通知
发布人:吕康清  发布时间:2017-11-16   浏览次数:291


  

各经营承包户:

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学院公有房屋的经营管理秩序,按照《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有房屋经营承包管理办法(修订)》文件精神,现将学院公有房屋2018年经营承包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.公有房屋(教职工高层住宅楼一层门面房除外)承包标准不得低于45//月。原经营承包户通过竞价所得,新签订合同不得低于原竞价。

2.原则上每个承包户只能承包一个房屋,若承包两个则总面积不得大于70㎡,严禁转包他人。

3.同一房屋有两人以上要求承包的,则竞价高者得;在同等条件下,原经营承包人优先。

4.经营承包合同一年一签。定于20171121日(星期二)下午1500,在临渭校区A1006室竞价确定2018年经营承包事宜。有承包意向的请携带承包人身份证及其他有关经营资质,并填写《承包户基本情况信息表》备案。

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2018年经营承包权。

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资产开发与经营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20171116